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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没落者的意识形态 第七……

小说:

我在光明的对面

作者:

山及可卡

分类:

现代言情

第七十一章没落者的意识形态

风雨莛全面接手了朱丹音的工作,因为元宇的不重视,这份工作渐渐沦为了跑堂的性质。

朱丹音来红楼协助元宇。企业的转型并非一朝一夕,从毒品交易,涉黑洗钱,放高利贷,收保护费等一系列行为被彻底禁闭后,触及了太多幕前幕后人的既得利益。由于元宇不再采取非正当的竞争手段,影视公司的文化形象被重新定义了一番,涉及低俗情色一律罢黜,千氏集团也逐渐失去了市场竞争优势。

表面上没人敢抗争元宇,暗中的排挤和孤立则屡见不鲜。而且,元宇还打算在中州回归祖国的那一刻,彻底清除色情走私行业,关闭所有赌场,如果按目前的发展态势,等于彻底覆灭了千氏集团。中州回归祖国还有没有千氏集团倒不是很重要,但是毕竟涉及万千员工的就业机会,还有元宇对照顾千叶月明的一个承诺。资本是强大的,但市场规律是无情的。

一段时间内元宇心情又变得很恶劣,意志却更坚定,包括朱丹音在内的所有高管都被他严责训斥,先后有人经不住压力辞职。元宇对千叶月明表露了极大的耐心,督促她多多参与管理事务。元宇严厉,她便更乖巧,她比绝大多数身边人更理解元宇的用心,也顾及情面,因此少了元宇一些不必要的顾虑。

朱丹音忙不开的时候,就安排风雨莛买一些东西送去家里,渐渐的,风雨莛便了解了无衣和元宇大致的生活所需及喜好,不用安排便去买。她从不进元宇家门,止步门口。

邵华对这个温和少语的姑娘抱有强烈的好感,她不但不进家门,对接触无衣也格外谨慎,仿佛自己身上有言行类病毒,怕传染给无衣一样。邵华提起风雨莛就带着一种浓浓的同情感,言里之意是她纤弱,对贫苦有深刻的认识,好像很惧怕元宇或者是敬畏富贵与权势。

元宇知道自己对这个姑娘带有一定的偏见,不见得是坏事,毕竟她的是个经历复杂的女人,虽然她不断的用行动纠正着这种偏见,但那次完美的□□打破了元宇对两性接触相互尊重的平稳感。

她的□□让元宇如此心醉,而这种心醉的根源竟是一种虐待性的发泄。邵华提起她纤弱,元宇便想起她绵软的身体,美妙的曲线和燃起身心炽热的□□技巧,不可自持。

她是会演戏的女人,元宇不会忽略这一点。

某一天,元宇在反省自己,暴戾的威慑力与气魄的威慑力历来是混淆的?恩威并施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概念?奖惩分明容易失去逻辑平衡性。他需要突破,但烦躁使他失去了愉悦的想象力,行事束手束脚,畏前顾后。朱丹音提到,风雨莛自从去了木马非常努力,但是最近公司的一些人似乎垂涎她的美貌,依她曾经风尘之身,相处间的言行渐露轻浮之意。她有点苦恼。朱丹音并未明确说,只是言谈的时候元宇分析而得。元宇并未说什么,转而思考该不该改变这个局面。

下午,元宇给风雨莛打电话,让她五点前在公司等他。这是她去木马公司任职后元宇第一次主动打电话,她自然忐忑,回答声就能听出来。元宇四点就去了,公司的人大部分都在,见元宇脸色不太好都异常谨慎。正巧风雨莛不在,元宇不问任何事务,单就坐在风雨莛的办公室等她,敞开了门玩手机,一副安然自得。

一层楼内鸦雀无声,大家低头忙碌。不一会儿风雨莛回来了,远远看见元宇坐在自己办公室就有些窘迫。员工们悄悄使眼色让她觉得不安,老板来公司一句话不说着实吓人。虽然门开着,她还是谨慎的敲敲门,元宇抬头看一眼,低头玩手机问“几点下班?”

风雨莛站在了门口:“正常是五点下班-----”

“今天咱正常一次。”元宇站起身,靠近她搂住她的腰。她惊慌着要挣脱,元宇手一紧,尽量让她的曲线贴合自己的身体。她不敢动了。元宇轻轻摸了摸她的眉毛,捏了一下她的脸蛋:“文的有点细,你适合稍重的眉毛----气色还不错-----我啥事都没有,好久没来了,就是想约你吃饭。你先忙,五点咱俩准时走。”

他说完放开了她,搬了一张椅子坐在了办公室的门口,对应着外面窃窃的目光与窃窃的遐想继续玩弄手机。

风雨莛不知所措,只好找个理由先躲出办公室。

天色阴沉,翻卷的阴云在天边留下一条明亮的变换的缝隙,开合在元宇和风雨莛的眼前。她要回去取伞,元宇拉住她说:“车上有。”

她问:“老板,真的是约我吃饭吗?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。”

元宇反问:“不愿意陪我去吗?”

“您已经震慑他们了,谢谢老板!”

“谢谢你帮我张罗家里的事----我确实也有点想你-----”

陪女人去吃什么向来是个头痛的问题,她们似乎不是肉食动物,又不完全秉持素食主义,可以什么都吃但什么都不爱吃,哪都想去哪都不太热衷。

元宇想找个幽静一点的地方,随便些,不被打扰,一时又想不到喜爱的口味,对什么都腻烦,便有些犹豫了。风雨莛突然说:“元总,小浪羽有一处挺雅致的地方,风味很独特,就是有点简陋而且有点远,不知您愿意去吗?”

元宇说:“你家在小浪羽吧?好!就去那儿,顺便看看你舅舅。”

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,江桥上灯光凄迷,雨刷器开到最大摆速才勉强看清路况。风雨莛的眼一直望着车窗外,昏黄的光一闪一闪跳动,密集的雨点遮挡了视线。

过了江桥走了一段路,雨停了。拐了两道弯,进入了一条更宽阔的道路上,两侧像是荒芜的草地,视线特别好。不多久,他们就到了所要去的地方,是一处木楼结构的驿馆,矗立在平坦的路旁特别显眼。

它并不高,三层加一层阁楼,风格如大师漫画里唯美想象的家,呵护一世亲人,娇养一世爱人。屋檐下挂着描字的红灯,房檐角下挂着风铃,特别的雅致。它显得孤绝,主要是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其它像样的建筑,而这条路即旷阔豁达,也曾是逃离边境的咽喉要道。

驿馆里面异常的干净,真如同漫画一般,进门要换鞋,需要净手宽衣,像回家洗风尘的感觉一样。

风雨莛小心地脱下元宇的外衣,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跑出来接了去,蹦蹦跳跳的去衣廊挂上。她开心的唱着:“请宽衣,莫害羞,风吹灯,久逗留------春闺不梦河边骨,良宵不度话封侯!”

小姑娘一晃就不见了,像一个幻觉。接待他们的是风雨莛的妈妈,一位风韵犹佳的中年女人。她的神情很是漠然,礼数却极尽周到,嘘寒问暖,请坐泡茶,频频的鞠躬。

元宇觉得特别不适应,便说:“阿姨您不必这样客气。”

“是的!先生。”她说:“您称呼我女萝就好。”

元宇对直接称呼长辈名字的方式感觉诧异,待她出去,风雨莛说:“我妈妈自小接受那样的教育,家里的男士为尊,习惯了。”

元宇说:“我不是家里的男士。”

风雨莛道:“在她的观念里,重要的朋友比家里男人更尊贵----她不会直接表达亲切感,那是她的习惯。”

元宇表示懂了,坐稳了身子,看了一下桌上精致的瓷具。茶壶的形状很奇怪,杯子很小,却还描绘了仕女的图画,每个都不相同,笔锋细密多姿,没有因为小而粗率。木格子窗户洁净明亮,全木色的装点使得屋里的氛围很温润。天色不再阴郁,甚至还有一丝白亮。窗外是一片草野,草野似乎时常被打理,草势的生长并不凌乱。远远的迷茫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晃动。

“进门的那个小姑娘是谁?”

“我表妹”

“她喜欢唱戏?”

“她妈妈喜欢唱戏,她唱戏是故意刺激她父亲。有男客人进门她便唱一句----久刃刀就是她父亲。”

“哦----”元宇恍悟。“走!我去看看他。”

九刃刀坐在轮椅上看着檐廊外的草野,草地延伸到了河边,河边有围栏,河水还泛着光。河岸另一边的草野延伸到了一片树林,树林黑漆漆如宇宙的边境,视野到此为止。当最后一缕光从树林上照过来,他脸上的刀疤还算温和,待光完全被树林吞没,他的刀疤就狰狞起来。

元宇静静站在他的身后侧,他无需转身,便问:“你这个混蛋怎么来了----那丫头是他妈的疯了。”

“我来看看你”

“我有什么好看的。”他的脸抽动一下,刀疤却不在抽动的范围内。“少他妈假惺惺的----妈的,我知道你逃不过那丫头的美色。”

“这么美的景色你还骂人-----我不是太看中美色。”

“少他妈跟我扯----你是一样骚----你得意不了多久”

“我没想得意太久”

“推我进去,混蛋”

“什么?”

“推我进去,你个骚气的浑蛋!”

“多难得的暮色,不再欣赏一会吗?”

“能不能爽快些?拜你所赐,天一凉我浑身疼的要死----当初你为什么不给我个痛快?”他愤怒的拍了一下轮椅。

餐食都布置妥当了,风雨莛的母亲还在里外忙碌着。元宇坐回了原来的位子,茶水还是热的,风雨莛还是乖乖守在一旁。

“我舅舅想要陪你喝一杯酒,您同意吗?”

“为什么不同意?我就是在等他来”

草野远处迷茫的那个身影摇摇晃晃的靠近了,及至看清,竟是一头鹿,一只优雅的花鹿。如果走过来的是一头驴或者是一匹马,风雨莛妈妈的驿馆也只是雅致唯美,而来的是一头鹿,她的驿馆瞬间进入漫画的奇妙了。

风雨莛打开窗子,那只鹿带着田野湿气的嘴几乎探了进来。她伸手去抚摸,轻声叫着“格格----格格----想我没?”

‘格格’温顺的享受着她的爱抚。元宇情不自禁去摸,刚触碰一下,‘格格’却也不惊,掉头缓缓走开了,走进迷蒙夜色里,无声无息。

“我大概是吓着它了。”

“它并不怕人,也很少躲,只是你气场与众不同吧!”

风雨莛起身出去,不一会,端着一盆清水进来了,小臂上搭着一块雪白的毛巾。

洗手的黄铜盆里外锃亮。“要举行金盆洗手的仪式吗?”元宇问。

“不是!为您净手,图个吉利!”她微笑道。

九刃刀换了一身比较得体的宽松的衣服进来了,居然在轮椅上哈了一下腰表示失礼,像是要改头换面一样。

屋里的格调很好,四盏黄铜灯照着,四面橘黄色的墙壁返回了柔和的光亮。坐垫柔软绵弹,杯具小巧,菜品极为精致。菜量小却丰富,一片片一块块铺满方盘,都是现烤现搭配蘸料食用。

风雨莛也不上桌,只在一旁细心伺候。窗外又飘落了细雨,淅淅沥沥,混合着屋里滋滋啪啪的烤肉声,很是美妙。

他们喝的是一种清酒,十几度,口感也不错。风雨莛谨慎小心,以至于两个男人都没有敞开了吃喝。

“我喜欢爱喝酒的男人,狂妄一些更好。当年混迹各种居酒屋,我一拔刀,他们的脸像就吃了大便一样难看----有胆色的男人不是遍地都有。哈哈----来!可恶的男人。”他仰脖一口喝光杯中酒,抢过酒瓶自己填满。

元宇不答言,也一口喝光杯中酒,也自己倒酒不用风雨莛。

“要么拔刀,要么喝酒的时代是彻底完蛋了。我不是怀念----怀念是个什么玩意---就是何必这么婆婆妈妈----六丁目的垃圾都能养活一大批废物,爱拔刀爱喝酒的男人还在为生计啰嗦?要么风光痛快,要么铁牢地狱,横死街头,认定了别纠结。”

元宇不答,一口气连喝了好几杯,风雨莛见状急忙出去拿酒。

“你怎么不说话?不说话没意思了,瞧不起人。从前谁要是敢在我面前像你这样,十个脑袋也不够掉的。当然,你特殊,你是胜利者,来看失败者笑话的----放心,我在我外甥女面前不说脏话。”他说话一股脑,也一口气连喝了好几杯。

“你形容的是流氓,不是武士!”元宇说。

风雨莛一次取了一箱酒进来。

“你说啥?你比大多数人会演戏----什么流氓武士,你以为我有倭寇的血统吗?我姐姐开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饭馆----确实也有点,搞不明白谁的种子偷袭成功了一次----我会琢磨狗刨渡海的倭寇精神吗?我在岛国流浪是迫不得已。再强悍也有迫不得已的时候,就像你的拳头比我硬,你比我们会演戏-----当然我承认我是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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